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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预计高达2500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1:25 法制日报

    日前,从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系统会议上传出消息,按照国家财政部的安排,今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预计高达2500亿元。这一数字一经公布立即引起有关环保人士的高度关注。

  有环保人士指出,如此之巨的政府采购大单,有多少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履行绿色责任?

  7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副司长赵英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政府采购法中已有对政府采购“绿色”要求的原则规定,但在现实中,政府部门真正按照绿色采购的法律原则去做的少之又少,而人们对于政府实施绿色采购的期待却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这一原则规定。

  没有专门法律强制 绿色采购推行艰难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全国政协委员王曦,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提交了《大力提倡政府“绿色采购”》的提案。

  王曦认为,所谓“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他认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既能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又可以在公众中树立起绿色消费意识,同时也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环境不断恶化现状的一项切实措施。

  全国政协常委杨邦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本世纪前20年,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资源短缺、生态和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政府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的制度,可以有效地刺激企业落实环境责任。

  说到绿色采购,不能不说浙江省饭店业协会因倡导绿色采购而引起的诉讼。

  因有组织揭露印尼金光纸业集团APP公司在中国进行毁林造纸,2004年11月18日,浙江省饭店业协会向其所辖会员饭店单位发出《关于抵制采购该公司纸产品的通知》,呼吁全省四百多家饭店行动起来,不采购该公司产品,并以此作为创建绿色饭店的一项指标。

  浙江省饭店业协会的这一绿色采购倡议却招致诉讼。2004年11月30日,金光纸业集团APP公司针对浙江省饭店业协会的绿色采购倡议,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虽然事件最后以APP公司撤诉画上句号,但从这场风波中我们可以看出推行绿色采购的艰难。

  据专家介绍,目前,除了北京市奥组委公开承诺在筹办奥运会过程中愿率先实践绿色采购外,我国自愿实施绿色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微乎其微。

  王曦说,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没有统一的政府绿色采购法或采购条例,因而不能从法律上对政府实施绿色采购行为进行强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境法学专家王灿发也认为,将绿色采购的理念变成现实还需要法律的强制推行。通过专门立法或政府令的形式强制推行或鼓励绿色采购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同时也是发达国家成功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保障。

  立专门法不太现实 可先制定相关条例

  环境法律起草专家、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蔡薇说,目前,我国对于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政府采购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中。

  政府采购法第9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高科技和环境保护产品,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清洁生产促进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

  蔡薇认为,虽然这些法律规定对政府实施绿色采购均有所涉及,但由于过于原则,不够明确,因而导致了政府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很难自觉履行绿色采购义务。

  蔡薇说,因为在现行法律中至少已有3部法律对政府实施绿色采购进行了原则规定,因此,再出台一部专门的绿色采购法显然不太现实。她认为,当务之急是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绿色采购条例,通过条例来规范、引导甚至强制政府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履行绿色采购义务。

  受访专家们也都认为,考虑到我国政府采购法刚刚颁布两年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制定和颁布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或办法,从政府绿色消费的要求出发完善和细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法更为现实。但从长远看,我国还是应该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以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与发布进行明确规定。

  建立绿色采购制度 时机成熟时间待定

  目前,资源环境瓶颈问题日益突出。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资源环境将难以为继。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副司长赵英民说,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我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其次,我国目前正处于消费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即人们在消费过程中,越来越关注商品和服务对环境和自身健康的影响,消费需求正从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这种消费结构的转变也为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消费环境。

  第三,在WTO规划方面,尽管我国没有承诺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定”,但是从长远看,要完成与WTO的全面接轨,我国就需要逐步重视这一问题。同时,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实际上也有助于我国克服绿色贸易壁垒,增强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第四,我国已具备一定的出台绿色采购专门法律的法律基础。特别是,我国政府采购法刚刚实施两年,有关实施细则和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当中,这是制定绿色采购法规的有利时机。

  第五,从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绿色采购产品的规模来看,我国已具备了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市场条件。由国家环保总局发起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已开展了12年,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批准颁布了56项环境标志标准,共有1000多家企业、18000多种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形成了700多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基本涵盖了政府采购的产品内容,是下一步我国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的重要基础。

  第六,我国政府采购所涉及主体较单一,只要政府有意愿,绿色采购相对易于推行。

  从这6个方面,赵英民得出结论,目前,我国建立绿色采购制度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那么,政府绿色采购条例何时才能出台?就此,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透露,财政部早在几年前就与国家环保总局就实施政府绿色采购问题进行过协商,但是,何时能够出台条例,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也不清楚。(本网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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