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将有专人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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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2:05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为了进一步做好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离休人员服务,7月26日上午,我省成立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医疗专家委员会和社会监督委员会。 据悉,医疗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对离休人员医疗费用、住院期间自费药品的使用、转外就医申请等提出审查意见;社会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政策及办法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收集、反馈离休人员对医疗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监督离休人
2005年1月1日,省财政厅和省劳动保障厅共同制定了我省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在实行新的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办法后,我省离休人员医疗费由过去单位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得到更多的保障。据介绍,离休人员原来的用药报销范围仅有1031种,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后,报销范围扩大到1708种,增加了65%,离休人员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也由过去的8家增加到了13家;离休人员医疗费实行集中管理后,所有离休人员享受一个政策,离休人员医疗费较之以前更加公开、公平,克服了部门之间的不平衡和离休人员之间待遇的不公平。 作者:记者吕晟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