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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体检机构来点行业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4:48 法制晚报

  新闻提示

  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近日开始对本市从事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据悉,本市有可能针对营利性体 检机构出台“指导价格”。

  在媒体上,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数据:一是本市参加体检的人数两年内增加了近100
万;二是国内体检所覆盖人群 比例依然很小,上海的体检率只有15%,北京为20%。

  毫无疑问,随着大家的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健康体检正成为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而经验告诉我们,一个香喷喷 的蛋糕摆在那里,就肯定会有人不管不顾地想抢先分得一杯羹。

  一方面是不少人铆足了劲儿想抢占体检市场的阵地,另一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体检市场准入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于是,体检市场一时之间鱼龙混杂。

  记得前些时候的一个报道说,有人在某医院体检时忽然被发现有“乙肝小三阳”,于是在该院买了治疗乙肝的“优惠 药”。可后经数家医院复查,他才明白:恐怕不是因为他“小三阳”才让他买药,而是为了让他买药才“让”他“小三阳”。 可明白归明白,吃下去的药却吐不出来了。

  医院误诊或者治死了人,很可能会“吃官司”,而且还得举证责任倒置——自己拿出证据说明自己没错儿,可体检机 构呢?没病给生生地查出病来,或者是该查出的病没查出来,甚至导致患者病入膏肓,不可救药,却好像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 要求他们承担法律责任——也许,就像“治不好病、吃不死人”的保健品市场风起云涌一样,利润大只是不少人瞅准体检市场 的一个表面原因,而行业风险低才是投资者真正看中的一个“亮点”。

  去年,本市开始对体检机构的营业面积、医疗器械标准等做出规范,如今又开始对体检机构的收费进行管理。应该说 ,从行业自律的角度看,这一系列措施都是有利于体检市场健康发展的。但笔者认为,任何一个行业,如果牟取的利润大而承 担的责任小,对消费者来说都是极不公平的。所以,我们也许还应该从法律上明确规定:有明显症状的非突发性疾病,体检机 构必须准确检出,因体检机构失误而导致患者贻误病情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就像我们去体检的时候,体检机构会给我们制定“体检套餐”一样,对体检机构本身的管理,也需要一个相对完备的 “套餐”。这其中,不仅要包括准入制度、管理制度、价格指导,也应该包括明确的法律责任。因为,只有确保了体检机构本 身的“健康”,它才能为我们的健康把好关。

  本报评论员 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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