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拟出台条例禁止随意丢弃废电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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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5:42 东亚经贸新闻 | |
25日,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长春召开。《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草案)》等多部条例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为解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者排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和废矿物是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