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吉林省拟出台条例禁止随意丢弃废电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5:42 东亚经贸新闻

  25日,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长春召开。《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草案)》等多部条例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为解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者排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和废矿物是污染
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特殊危险废物。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寇承甫建议,在《草案》中明确规定:禁止随意丢弃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和废矿物油,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记者 马琳)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