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 抢回赌资一般不定为抢劫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6:09 新民晚报

  北京晨报抢劫家人钱财的行为将不作为抢劫罪来认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抢劫所输赌资的行为一般也不视为抢劫罪。

  由于抢劫、抢夺犯罪案件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地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仍然遇到了不少新
问题。为准确、统一适用法律,最高院对审理抢劫、抢夺犯罪案件中较为突出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意见。

  (颜斐)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