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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民工终获打工地见义勇为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8:06 扬子晚报

  曾因不是打工地市民申报见义勇为奖未果的民工李秀春,7月中旬终被南京市授予该奖项。

  1999年,阜宁县芦蒲镇青年农民李秀春和妻子从阜宁来到南京打工,在莫愁湖公园公厕做保洁员。一年冬天,一名7旬老妇投湖自尽,李秀春立即跳进刺骨冰冷的湖水里,将老人奋力救起。据了解,5年间,他先后9次奋不顾身跳进莫愁湖中救起11条生命。可是,当南京
市民赵小萍受其感动,建议为他申请见义勇为奖项时,有关方面却感到为难,因为他不是公园管理处的正式职工,关系不在这里,只能回当地申报。

  李秀春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省委书记李源潮7月15日作出批示:“李秀春的事迹很感人,是苏北农民进城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他要求有关方面“予以宣传和报道”。省委副书记张连珍,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孙志军,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也分别作出批示。

  据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介绍,南京市、建邺区已分别给予李秀春2000元和1000元奖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向他颁发3000元慰问金。

  一个“学习李秀春、争做盐阜好儿女”的活动,正在李秀春的家乡盐城城乡开展起来。(杨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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