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建议恢复强制婚检政府承担费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45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7日专电 随着婚前医学检查从“强制”改为“自愿”,婚检率直落“冰点”,出生缺陷率则逐年上升。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多方的关注,在26日举行的“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研讨会上,众多学者建议,“恢复强制婚检,政府承担费用”。 据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颀介绍,2002年广东全省的婚检率是62.4%,新《婚姻
广东的情况正好印证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的观点: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要不是强制,无论是加强宣传,还是免费半免费婚检,婚检率在相当一个时期内都无法提高到原来的水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认为,《母婴保健法》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取消婚检的行为违反了上位法的这一规定。因此他建议,理顺两法之间的关系,尽快恢复强制婚检;规定必须婚检的项目,细化检查方法,规范操作并建立监督机制;婚检的费用由政府来承担。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