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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层以下商品房封顶才可预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6:27 深圳晚报

  七层以下商品房封顶才可预售

  市国土房产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施行。该实施办法包括十大类,分别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特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
预售、临时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城市房屋拆迁、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矿产资源勘察许可初审、采矿许可、地图的编制出版初审。

  实施办法规定,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预售必须具备五个条件:一、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并取得《房地产证》;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投入资金方面,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25%(不含地价款),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工程形象进度方面,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五、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以及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

  依照该办法,地图的编制出版初审必须选用最新地图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及时补充或更改最新变化的内容。

  作者:记者彭森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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