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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地使用年限可望延至百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6:3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物权法草案7月1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前,草案已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截至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6515条,其中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反映的意见6131条,群众来信反映的意见384条。

  很多群众高度评价了全国人大向全社会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的做法,认为
这既是一次声势浩大的普法运动,更是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有益探索,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许多人表示,物权法是一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的内容已经比较成熟,希望进一步修改后尽快出台。但也有人提出,物权法涉及的不少问题尚处在改革进程中,对能否很好地就这些问题作出规定,感到信心不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对10日以来收到的6500多条意见进行了分析,认为百姓关注的有以下八大热点:

  明确“公共利益”含义,防止征收征用被滥用

  住宅用地使用权:七十年期限是否过短,有人主张延长为一百年,有人主张为一百五十年,有人提出续期可否免交土地出让金

  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完全禁止还是留一个口子?

  确保业主有权使用车库“物业管理机构”应改名“物业服务机构”

  有人认为交还遗失物应获报酬多数人表示法律更应提倡拾金不昧

  建议规定空域、空间为国家所有进一步明确集体所有的财产范围

  相邻关系规定受到肯定但也有人认为“过于原则”应明确不动产收费标准防止有关部门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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