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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的10起重要案件已查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21:3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董峻)国家林业局28日宣布,在全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中,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的10起重要案件已经查结,共处理有关责任人8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4人。

  这10起案件是:万州——宜昌铁路湖北段非法占用林地案,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局非法占用林地案,云南省“思澜”公路非法占用林地案,福建省漳平等火车站违法运输木材案
,黑龙江省圣浪林场毁林开垦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覃后朝、韦海杰违法买卖木材运输证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14”捕杀鹅喉羚案,四川省芦山县滥伐林木案,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毁林开垦案,山西省浑源县非法占用林地采石(矿)案。

  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包头市对固阳县毁林开垦案的责任人,原固阳县县长、副县长和林业局、水利局的主要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分。云南省对“思澜”公路项目处510万元罚款,对思澜公司副总经理王怀义等7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澜沧县分管交通的副县长钟德华等3人被行政处分。福建省漳平等火车站违法运输木材案锁定犯罪嫌疑人45人,已抓捕23人。黑龙江省圣浪林场毁林开垦案已追究5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正在追捕在逃的3人,原桃山林业局副局长刘学进等13人被行政处分。广西覃后朝、韦海杰违法买卖木材运输证案犯罪嫌疑人韦海杰、覃后朝、潘利被逮捕。新疆“11·14”捕杀鹅喉羚案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法院。四川芦山县滥伐林木案已处罚款5万元,芦山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天保工程工作的副局长受到行政处分。山西浑源县非法占用林地采石(矿)案已处罚款249.5万元。其它案件也都得到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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