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半年重特大交通事故上升 死亡达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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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0:04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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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南昌7月29日消息(记者胡啸)近日,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据了解,江西省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92起,造成1135人死亡、44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00余万元。并呈现出重特大交通事故上升、高速公路成事故高发区等5个特点。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30起,造成117人死亡,81人受伤。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起,造成75人死亡、47人受伤。
江西省重特大交通事故呈现出公路客运车辆事故依然突出,重点地区事故依然突出,“三超一疲”违法行为肇事突出,无交通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突出和特殊气象条件下事故突出等5个特点。 今年以来江西省发生了4起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7人、受伤人数增加15人,分别上升33.3%、56.25%和46.9%。据介绍,这些事故虽然都是因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所致,但同时也反映出有四大原因导致江西省重特大交通事故上升。 一、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一方面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4·10”特大事故中,车主单位南昌某旅游公司偏重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制度不健全,对长途客车只配了一名驾驶人,且驾驶人在出车前已患感冒而未替换,致使驾驶人长时间连续驾车引发事故。另一方面,经营者擅自改变经营线路等违规运输现象突出。“3·7”特大事故中,星子县公交汽车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所属车队私自承揽包车业务运送人员,且安排运力不足。同时客运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4·10”特大事故,车主单位南昌某旅游公司对车辆安全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外出营运车辆不经例检,对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致使一些车辆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轮胎。另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不到位。“3·17”交通事故引发爆炸特大伤亡事故,载运黑火药的货车严重超载,超载率达200%,载运爆炸物品未悬挂任何警示标志,且未按规定在慢速车道上行驶。 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治理不到位。 四、交通安全宣传不够普及深入。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囡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