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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排污收费工作五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0:04 中国环境报

  《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实施近两年,我县在征收排污费工作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目前征收面不断扩大、法律依据不断完善、征收过程更加科学的情况下,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仍不容忽视,主要包括:

  一是宣传不到位,宣传仅限于排污费征收对象,排污费征收额一直徘徊不前,处于下滑状态;二是服务意识不强,重收费轻服务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必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重滞
后,乡镇监管工作出现“真空”局面;三是执法能力弱,环保投入不足,大大制约了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开展;四是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环保专业人才缺乏;五是执法手段单一,基层环境执法的对象法律观念差,企业不正规,给执法收费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六是“三产”收费标准不统一,随意性大。目前我县“三产”排污费征收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仅凭直觉观察定标准,有一定的协商收费,存在着少征现象;七是征收程序时间长,手续繁琐、程序不便于操作,环保部门又没有强制执行权,从而影响了环保法律的震慑力,拒缴排污费行为时有发生。

  找出问题、研究问题是现阶段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加强环保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寻求解决办法,是拓展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针对目前我县排污费征收宣传工作的状况,我们要加大对排污征费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公开排污费依据的法规、执行的标准、违法的处罚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小型企业的宣传,告知与他们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二、强化服务,实现向服务型收费转变。在调整工作思路的基础上,首先,要实现由抓排污收费向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的转变。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收费,一手抓监管,通过征费促监管,通过加强监管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其次,实现被动处罚型管理向主动服务型管理转变,改变过去那种以处罚为主的消极式管理模式;第三,作为环境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秉公办理,做到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

  三、强化大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从全局考虑,统筹兼顾,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对那些不听劝解、不按规定交费的排污企业,加大对他们的稽查、监管、征收力度,必要时进行依法处罚,力求做到全面、及时、足额。同时希望市级环保部门尽快出台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的排污费核算标准,准确足额征收排污费。

  四、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整体素质。针对我县的具体情况,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和现场执法能力培训。不仅要加强实体法的学习,也要注重程序法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仅要开展培训学习,也要开展案例、执法经验探讨交流,以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其执法水平。

  五、争取政府支持,创造良好执法环境。我们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创造良好执法环境。全面加强基层环保部门能力建设,努力探索,不断拓展排污收费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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