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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干部公款追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0:08 宁夏日报

  近年来,公众对一些地方官员花巨款邀请演艺明星到本地区演出的“公款追星”行为,讨伐声不绝于耳。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将以处罚、处分、降级、撤职的明文规定,着力杜绝这一在文化领域出现的“公款消费”。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据《新京
报》)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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