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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场经理私设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1:1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合肥某浴场经理杨某怀疑员工像“小偷”,竟将员工关押起来,保安队长任某更是对他们进行讯问、殴打,关押长达近20个小时。昨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经理杨某和保安队长任某犯有非法拘禁罪。

  2005年5月29日20时许,合肥市某浴场经理杨某偶然发现浴场员工王某、李某持有客人更衣柜钥匙,便认为他们二人有盗窃嫌疑,于是将两人锁在浴场房间内。次日上午7时许,
杨某又安排保安队长任某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任某分别将王某、李某二人带入两个房间讯问,并戴着拳击手套和用橡皮棍等工具对两人分别进行殴打,还指使浴场其他职工对王某拳打脚踢。案发后,该浴场已承担了两被害人的医疗费,并向王某支付了8000元的赔偿款。审理中,经调解由被告人杨某、任某支付李某赔偿款2000元。

  法院认为,杨某、任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两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两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了两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任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杨联文 本报见习记者 何克难)

  作者:何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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