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场经理私设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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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1:1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合肥某浴场经理杨某怀疑员工像“小偷”,竟将员工关押起来,保安队长任某更是对他们进行讯问、殴打,关押长达近20个小时。昨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经理杨某和保安队长任某犯有非法拘禁罪。 2005年5月29日20时许,合肥市某浴场经理杨某偶然发现浴场员工王某、李某持有客人更衣柜钥匙,便认为他们二人有盗窃嫌疑,于是将两人锁在浴场房间内。次日上午7时许,
法院认为,杨某、任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两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两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了两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任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杨联文 本报见习记者 何克难) 作者:何克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