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场私设“公堂” 拷打员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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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因怀疑员工偷窃,经理、保安竟将员工非法关押,并私设“公堂”对其实施殴打、审讯。昨天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这起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了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杨圆、任家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今年5月29日20时许,合肥市海阔天空浴场经理杨圆发现浴场员工王某、李某有客人更衣柜的钥匙,便称两人有盗窃嫌疑,将他们关押在浴场的508房间。
次日上午7时许,杨圆安排保安队长任家顺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任家顺将王某、李某分别从508房间带到浴场323房间和522房间进行讯问,并戴着拳击手套和用橡皮棍等工具对两人进行殴打,同时指使浴场其他职工(另案处理)对王某拳打脚踢。王某和李某后背、胳膊等多处软组织受伤。直至当天14时许,浴场才将王某和李某送到公安机关。 当天,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杨圆和任家顺进行立案侦查。之后,该浴场承担了王某和李某的医疗费,并向受害人王某支付了8000元的赔偿款。案件审理中,经调解,杨圆、任家顺支付李某赔偿款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圆、任家顺作为浴场的经营管理者,在怀疑浴场职工有盗窃嫌疑后,不按法律程序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却自行进行关押、审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且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两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在案发后和案件审理中也作出了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也得到了两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杨联文 向辉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