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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了4年牢“李四”原来叫“张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4年前,一名男子因涉嫌抢夺罪被公安部门抓获,他的身份证上标明他叫张某。后来他被检察院起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记者昨日从高新区检察院获得一个惊人消息:张某在高新区某监狱呆了4年之后,前段时间,他被查出真名叫吴某!他当初用钱买了别人一张身份证,骗过了公安、检察院以及审判他的法院!

  遗憾!买张身份证骗过公检法

  前不久,高新区检察院驻某监狱检察室在整理“2002年度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材料时,发现吴某的减刑材料中姓名竟然与判决书不符!判决书上叫张某!

  检察官立即进行调查得知,该男子真名叫吴某。2000年底,吴某在火车站花30元钱买了一张张某的身份证,并以此身份进行犯罪活动。2001年初,吴某在抢夺别人财物时被某公安分局现场抓获,该分局以吴某出示的张某身份登记入案进行刑事拘留,并以张某身份向该区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张某”最终被判6年有期徒刑。

  新招:拍照留下审查对象真身

  吴某入狱后,家人探亲时,监狱方表示并没有“吴某”这人。经过家属描述特征和具体情况,才得以见面。此后,吴某在监狱中使用他的真名。

  据了解,身份证上的张某真实存在。后来公安分局联系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张某老实本分,案发当天并无作案时间。“我们并没有联系张某,不想打扰他的生活。”检察官说。

  此事被高新区检察院查出后,检察院立即向相关部门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针对此事,高新区检察院已推出“新招”,在办案中,利用拍照方式以证明审查对象的真身,杜绝失误再次出现。据了解,这种方法在全省尚属首例。

  高新检记者李东阳实习生边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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