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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 桑粤春终审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8: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据长春东亚经贸新闻报道,7月28日下午,备受瞩目的全国人大代表桑粤春涉黑案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官当庭宣读判决:判处桑粤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5年4月26日,吉林市中院以贪污罪等14项罪名一审判处桑粤春死刑。一审判决后,桑粤春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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