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部法规8月1日即实施涉及多项民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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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9:21 宁夏日报 | |||||||||
新华社电8月1日,将有33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5部,地方级法规18部。 15部国家级法规涉及到用电、用药、交通、房地产、汽车维修以及公共安全等方面,法规的突出特点是从细节入手保护公民权益,体现出我国立法对公民权益的保护日趋立体化。《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规定停电必须提前向用户打招呼。《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要求客运经营者必须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首次明确机动车维修具体的“保质期”。《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医院自配药12条禁令。《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杜绝拉着“炸弹”满街跑。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明确要求大货司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新闻来源:银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