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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说自杀者“不负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9:33 生活报

  又是自杀,又是北大!近日,在北大33号宿舍楼,一男生从5楼宿舍的阳台坠至地面,抢救无效身亡。据了解,在此前的3个月零3天时间里,这已是北大发生的第3起学生坠楼身亡事件7月27日《新京报》。

  北大教授夏学銮针对学生频繁的坠楼事件说,“选择自杀就是不负责任”,并认为,当务之急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强化和培养学生们的责任意识。笔者认为这种归因对自杀者是
不厚道的。

  前段时间,宁夏一个13岁女孩子因为担心要交10万元的择校费而服毒身亡。谁敢说这位13岁的孩子没有责任感。自杀本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想,这并不仅仅是自杀者一个人的问题。口口声声说要自杀者“负责”,但谁对他们负责呢?研究自杀的学者们一致的看法是,自杀是一种精神疾病,一种病态。也就是说,自杀是一种疾病,其次才能与责任感挂上钩。

  死是无须理由的,生却有待于证明。一个人在寻找活着的理由的时候,也正是在寻找关心和爱。在以往的农耕社会,少有社会突发事件的干扰和刺激。而在现代社会,人口和家庭结构的松散,使得原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被大大削弱。一个人一旦受到强烈的刺激,在得不到心理支持的情境下,很快,他就会觉得生活没有意义。

  那些身在象牙塔的大学生,升学压力、就业压力,想象与现实的反差,这些都极有可能导致情绪失调。他们何尝不叹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其实,大学生并不是因为缺少责任感而自杀,而是缺少关心、缺少爱。心病还需心药治,对于自杀者心中的那个结,事关一个人的成长和生活环境、价值观、信仰和他以往的人生经历,不是一个“责任感”就能轻易解开的。(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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