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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官员首次网聊说间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5:02 扬子晚报

  昨天下午3时至4时,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以下简称北京国安局)法制办主任郭文、北京国安局法学会会长王建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研究员周文做客首都之窗“专家说法”栏目,与网友进行了交流。据悉,这是国家安全局专家首次做客网站访谈。

  现场网聊现音不现影

  昨天下午3时,访谈准时进行,与以往可以在视频上看到访谈嘉宾不同的是,此次看不到视频。主持人称“出于工作需要,网友看不到视频,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同时,嘉宾回答问题比较谨慎,几乎回答每个问题时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条文出发。主持人也屡次开玩笑说“太严肃了,让人很紧张”。

  幕后破获间谍案多数未公开

  郭文介绍,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从成立以来破获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重大案件,不仅是间谍案件,还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有些案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报道,但是由于“多数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进行不公开的审理,社会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

  国安人员并非活在真空

  有网友问,听说国家安全局的人都不能随便出去照相,不能和自己的朋友来往,不能出国旅游,不能去娱乐场所,是真的吗?北京国安局法制办主任郭文回答说,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是担负特殊使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他们并不是生活在真空状态。他们也是社会的普通一员,也有朋友和家人,也要有与他人这样那样的交往,但是由于工作的性质决定,他们在交往的过程中要遵守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对工作人员相关规定。

  “特务”已成为历史概念

  有网友问间谍和特务的区别是什么,中国法学会会员、研究员周文回答说,实际上间谍和特务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过去通常认为间谍在国与国之间活动,特务既可以活动在国与国之间,也可以活动在一国内不同的政治集团之间。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规范都把间谍规范起来了,从法律来看都用的是“间谍”一个词。1993年国家安全法以及1997年修正以后的刑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统一使用了“间谍”的概念,“特务”已经成为历史概念了。(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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