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骨龄鉴定粉碎毒贩减刑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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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1:3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兰州7月31日电今年7月下旬,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了被告人马文珍、马卖热则的上诉,维持了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对两被告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的原判。至此,这起因为女毒贩拒不供述自己真实年龄而颇费周折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2004年9月初,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获取一条线索,称有人携带
为核实犯罪嫌疑人马卖热则的真实年龄,办案民警5次到看守所对其传讯。这名看上去很年轻的女毒贩,时而称自己14岁,时而又称16岁,拒不交代真实年龄和户籍所在地,并上诉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有关线索,龙首公安分局派出两个取证组,分别前往东乡县和马卖热则曾经居住过的新疆调取她的户籍证明材料,但都无功而返。 “去公安部有关机构做骨龄鉴定!”龙首公安分局果断作出决定。很快,法医从马卖热则身上提取了相应的检材,龙首公安分局立即派员前往北京。 不久,北京方面作出了鉴定结果:犯罪嫌疑人马卖热则的骨龄至少在20周岁以上。当民警向马卖热则宣读骨龄鉴定的结论时,马卖热则再也无力狡辩了,终于绝望地低下了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