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提高农村“三老”人员生活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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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48 乌鲁木齐晚报 | |||||||||
阿克苏市依干其乡布隆瑞克村老党员吐热克·买托乎提拿到新发的生活补贴后激动地说,“党没有忘记我们。”今年,自治区再次提高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使他们年均生活补贴基本达到1000元。目前,自治区财政2900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额拨付各地。 新疆现有5.1万余名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他们曾经奋斗在农业生产第一线,把青春年华贡献给农村发展事业,至今在农村各项工作中还发挥着“余热”。自治区党委、
从1995年开始,自治区每年给“三老”人员补贴专项经费900万元。2004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每年90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追加1000万元,今年又决定再追加1000万元,加上各县市每年筹措2500万元资金,全区每个“三老”人员每年的生活补贴基本达到1000元。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处一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三老’人员的生活补贴从每年三四百元提高到每年1000多元,有的地州还达到了2000多元。群众看在眼里,‘三老’人员甜在心里,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吸引力无形中也增强了。” 各地党委把解决“三老”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列为党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各党支部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通报制度,邀请“三老”人员列席会议,主动征求并虚心听取“三老”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和田、喀什地区的一些乡村党支部聘请“三老”人员担任乡村学校政治辅导员,对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阿克苏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一些乡镇聘请“三老”人员做政策法律宣传员、政务公开监督员和村民纠纷调解员。 各地还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和帮助“三老”人员脱贫致富,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老党员阿不都阿巴克运用实用技术发展畜牧养殖业,成为远近闻名的养牛大户,同时带动了本村养殖业的发展。各地通过建立“三老”人员生活补贴基地、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等措施,提高“三老”人员生活待遇。和田地区给每名“三老”人员两亩地的基本标准,共建“三老”人员生活补贴基地1万多亩,通过乡镇党委派专人管理和经营,已开始产生效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将2000多名农村“三老”人员全部纳入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住院保险。:(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王新红 (来源:新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