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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文关怀到法制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20:22 扬子晚报

  “新昆山人”的学龄子女,可以平等接受本地九年义务教育。新学期开学前,这项体现人文关怀的举措,在昆山成为一项政策性法规。

  截至目前,昆山已经聚集了80余万外来人口,其子女读书对当地教育资源的重新配置提出了新要求。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昆山市保障“新昆山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昆山市教育领导小组近日又颁布并正式施行了《“新昆山人”子女在昆就读实施意
见》,明确提出了“平等受教育权”,并公布了相关细则。

  据昆山市教育局负责新《意见》起草的周建华科长介绍,《意见》规定:夫妇在昆山从事合法工作,居住半年以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各类“新昆山人”以及持房屋产权证和暂住证的“新昆山人”,其子女年龄在6至16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持相关证明和申请,都可以与当地孩子一样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新昆山人”子女在指定的公办学校借读,除交纳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一律不再收取任何借读费、择校费及其他费用,评优、助学等待遇与本地学生同等享受。

  据了解,到上学期末,昆山已吸纳24837名“新昆山人”子女与当地孩子一样平等接受教育。据预测,新学期进入昆山借读的人数还将大幅增长。昆山城乡将辟出28所公办中小学定点接受“新昆山人”子女就近入学,也鼓励他们到13所民办学校就读。《意见》要求,定点接受“新昆山人”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最大可能接纳“新昆山人”子女入学,如受教育资源限制无法接纳,所在地的政府则负责协调进入其他学校。

  对于新《意见》,“新昆山人”服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据其介绍,教育资源的相对紧张和“新昆山人”居住的不均衡,使部分学校接纳“新昆山人”子女时面临压力。“新昆山人”子女入学难,一度是中心主要工作之一。去年中心接待的300余起“新昆山人”来访或来电求助、咨询,有三成是这类问题。现在有了新《意见》的明确规定,便于中心认定相关情况,协调工作也更便于操作。(翟永桢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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