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10年跨省杀4女 A级通缉逃犯渝北落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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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4:51 重庆晨报 | |||||||||||
A级通缉犯·事件 本报讯 “郑国良被捕啦!”、“含谷碎尸案就是他做的!”昨天,沙坪坝西永镇中柱村的居民飞快地传递着这一消息。 当天上午,我市警方宣布,作为我市首个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的郑国良,于7月28日被我市警方捉获。 疯狂犯罪 郑的乡邻们似乎都不相信郑国良能犯这么大的罪,以致于让国家出了个“最顶级的通缉令”来捉他。 但警方公布的有关郑国良的罪行,确实让人瞠目结舌:自1995年从新疆越狱潜逃以后,至今年7月28日他被捕时为止,10年间,郑国良结伙作案,在团伙中自做“老大”,杀人、抢劫、强奸,几乎无恶不作。 2001年至2005年,是郑国良作案最猖獗的时期,四年里,他在重庆和四川共杀死4名女子,并全部碎尸。郑因此被国家公安部确定为A级通缉逃犯。 我市刑警总队表示,郑国良是个标准的亡命之徒,在地下黑恶团伙的火并中,他挨过枪子儿,而且他自已也非法持枪,“应算是职业犯罪分子”。 走向覆灭 2004年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果园碎尸案后,郑国良落入警方视线。据介绍,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警总队为此组成联合专案组。不久后,郑国良犯罪团伙的成员李波在广东汕头落网。根据这个突破口,今年7月28日,郑国良在我市渝北区落网。同时,其犯罪团伙成员邓小全、郑世勇等人也相继被擒。一个跨省行凶十年的职业犯罪团伙走向覆灭。 目前,郑国良及其团伙成员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警方正在开展深挖工作。 A级通缉犯·反应 “国有国法,杀人偿命” 郑国良家人表示:违法就应该受到制裁 本报讯“国有国法,杀人偿命。”昨天,记者走进郑国良在西永镇中柱村的家时,对郑国良已经完全失望的88岁的外公,平静地说出了这句话。 妈妈直呼“作孽” 郑国良的外公、妈妈、哥哥、弟弟都住在一幢两层楼房内。房子还是新盖的。据介绍,那是郑国良的哥哥,用跑“面的”的钱修起来的。 郑国良的妈妈知道儿子郑国良又犯事了,并且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作孽呀!”郑妈妈痛哭失声。 据介绍,郑国良16岁那年,因当车匪路霸,拦路抢劫,被判死缓越狱后,就再没有出现在家人的面前。 “他越狱的事,还是从报纸上知道的。”郑妈妈说,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回过家,家里穷,他也从来没管过。郑母越说越苦,最后哭泣着跑出了家。 外公说杀人偿命 郑国良的外公———龚老爹,今年已是88岁高龄。老大爷听闻孙子的事,没有一丝的情绪波动,只是说了一句话:“国有国法,杀人偿命。” 龚老爹说,郑国良从小就是个苦孩子。4岁半的时侯,郑国良的生父在煤矿因瓦斯爆炸死了。没过多久,郑母就带着两个孩子嫁到了郑家。没多久,郑妈妈生下了郑国良的弟弟。 郑家很穷,当时郑国良的继父郑大汉是个石匠,起早贪黑地打石头,赚钱供孩子们生活、上学。 郑国良是16岁那年开始犯事的,后来他再没回过家。 “唉,这孩子,小时侯不坏的,是被人带坏了。”龚老爹说,16岁那年,因为抢车抢了3000元,同伙都是郑国良一个学校的人。 弟弟想去看看他 “无论怎样,我们都是兄弟,我还是想去看看他。”面对记者,郑国良的弟弟昨天如是说。 小郑说,他心里其实很恨郑国良这个哥哥,由于哥哥犯法,从小他就被邻居看不起。 “只要我是好人,其他的就不管了。”小郑说,长大后,他才想通这些的。 “小时侯,爸爸对我们兄弟三个都很粗暴。只要看到我们在玩,就会骂。”小郑说:“现在爸爸已经去世了,在我们记忆中,他在去世前留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一窝鸡没一个会叫的’。” 小郑最后表示,现在哥哥犯了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妻子已身怀六甲 昨天,记者还了解到,郑国良在中柱村还有妻子,现在怀孕3个月。因郑被捕,目前郑妻无依无靠。警方正做工作,安置郑妻。 郑国良的外公龚老爹说,有一天,一个民警来找他,告诉他说,郑国良被抓后,警方发现,他的妻子已经怀孕了,现在生活困难,能不能来郑家先住着。 “我们也知道,孩子是无罪的。”龚老爹说,但家里穷啊,怎么养得起。 A级通缉犯·档案 罕见狂徒十年罪恶 昨天,警方向记者提供了郑国良的罪恶档案。该档案清楚地勾画出了郑国良作为我国罕见的职业犯罪分子的人生轨迹。 越狱 1991年2月1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4年12月24日在新疆新地监狱服刑期间脱逃。后两次被抓获,又两次脱逃。 杀人 2001年郑在四川省达县将一名叫“梅儿”的女青年杀死后碎尸,掩埋于万源菊家坝,抢得现金4万余元。 2003年郑在四川广安将认识的一名姓蒋的女青年骗至我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一出租房内,将其杀死、碎尸,掩埋于九龙坡区含谷镇一河边,抢得现金8万余元。 2004年在四川广安将一名费姓四川邻水女青年骗至广安城北洗脚溪旁一出租屋内杀害、碎尸,掩埋于广安一河边,得手现金8万余元。 2005年郑将渝北区女子罗某骗至含谷强奸、抢劫,杀死后碎尸,并掩埋于含谷一果园内。 抢劫 1995年夏郑伙同他人在广东东莞石龙镇持枪入室抢劫13万元。 1995年冬郑伙同多人在广东布吉宾化娱乐城抢劫一名坐台小姐6万元,并将其轮奸。 1996年夏郑伙同他人在广东惠州博罗石湾镇入室抢劫2名坐台小姐3万元,并将2人轮奸。 1997年郑在广东中山市入室抢劫事主张黎港币27万余元、人民币20万余元。 2001年4月郑在成都二环路一小区入室抢劫现金、首饰价值6万余元。 2001年郑在贵州抢劫1名旅客现金1万余元。 2004年夏郑伙同他人在我市沙坪坝区入室抢劫现金16万余元。 2005年5月郑伙同他人在我市巴南区抢劫事主刘某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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