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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保局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4:06 法制晚报

  从今天起将联手交管部门对汽车尾气进行严查

  不贴环保标一车罚二百

  尾气排放超标车辆 每超过一项标准处罚100元 超标一倍以上将加倍处罚

  本报讯(记者白冰)从今天起,没有贴有效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将被交管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

  今天上午,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联手交管部门严查汽车尾气。

  环保局大气处处长冯玉桥介绍说,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43万辆,机动车排放尾气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 源之一,每天我们吸入的可吸入颗粒物机动车排放的就占23.3%。机动车排出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化物这三种主 要污染物质在大气中都占大头。

  对没有有效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交管部门将给予200元的罚款,对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环保部门按每超过 一项标准处罚100元,超标一倍以上的将受到加倍处罚。经限期治理尾气排放仍超标的车辆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使用 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报废。

  嘱咐一下

  机动车的环保合格标志丢失、损失或者过期后应及时补领。补领时要选择市环保局委托的有资质的检测场,提交《机 动车行驶证》、《车辆外观登记表》、《车辆排放检测报告单》等文件,并按规定进行尾气排放检验。尾气排放和外观检查合 格的,可在现场办理补领环保合格标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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