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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挂号单铁钉成夺命杀手 老教授之死引发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上海一老教授之死引发司法纠纷

  本报上海讯 多年来,上海很多医院都习惯用大铁钉插挂号单,不久前,一位老教授的死亡却与那枚大铁钉引发了司法纠纷。昨天,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一些老牌的市级医院中,两根长达15厘米的插针依然直挺挺地竖立着。随着医院服务日益人性化,它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老教授倪倬曾担任上海交通大学电机系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今年1月10日下午,因为胸闷到上海市第六医院看专家门诊。大约2时45分,医生开完处方,他站起身时突然跌倒,头部直冲桌上用来插挂号单的铁钉,铁钉从两眼眶鼻中膈之间插入,虽经多方抢救,倪倬还是离开了人世。

  倪倬妻子哈女士说,当时,医院拟定了一份《解决协议》,家属不到法院起诉,医院补偿倪倬家人5万元。如果她不在协议上签字,医院就不开死亡证明,倪倬尸体就不能火化。为了顺利办理丧事,她的儿子在协议上签了字。办完丧事后,哈女士将市六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2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围绕三个问题展开辩论,一是签了协议还能不能起诉?二是倪倬之死是人身损害还是医疗事故?三是用铁钉插挂号单有没有过错?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解决协议》是医院单方面制订的格式条款,不是家属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签订过程中,医院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误导家属。医院和家属之间是人身侵权纠纷,医院却按医疗纠纷处理,赔偿标准大大降低,显失公平。倪倬之死并非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造成,因此不是医疗事故,不能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根据医院病历记录,铁钉扎入倪倬头内10厘米,而医生直接将铁钉拔出,然后采取其他抢救措施,如果不贸然拔出铁钉,倪倬可能还有救。尽管铁钉插死人的事情极其罕见,但毕竟到医院就诊的都是病人,他们的身体状况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暴露的铁钉应早日从医院消失。

  被告则认为,《解决协议》是在事发后医患双方对事情处理达成的一致意见,在法律上具有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未撤销或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前,家属不能起诉。倪倬之死是意外导致的医疗事故,其中,心源性晕厥致猝死可能性大,跌倒被桌面上插签刺入两眼眶鼻中膈之间纯属意外,这种意外也可能致死。由于事发后,家属不同意尸检,倪倬死亡的真正原因尚不得而知。法庭当场没有作出判决。(阮巍 国垒)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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