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撞”古董 参观者拒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3:09 北京晨报 | |||||||||||||
保险公司索赔120万,被告称古董是赝品 “那个碎了的瓶子是赝品,肯定不值120万元。”由于观看古董展览时一不小心碰倒展柜玻璃,致使展柜中的古董折枝花瓶倾斜倒地碎裂,保险公司在向拍卖公司理赔后,起诉参观者并要求对方赔偿120万元。昨天上午,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两次提出“造假”问题—破碎的瓷瓶是赝品,显示自己“闯祸”的录像是经过处理的
庭审现场 带参考书出庭, “专业”原告有备而来 昨天8时40分许,被告房言山来到法院,手中还提着不少东西,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个被包住的展板。除此之外,房言山还带了一个大兜子,里面装了七八本厚厚的书,显得非常神秘。直到开庭后,房言山才亮出了“底牌”,原来展板是他专门为开庭准备的按照清代折枝花瓶大小制作的图片(见大图),那些书则全是关于古董鉴赏和古董拍卖方面的书籍。房言山表示,他希望用这些专业的东西帮助自己打赢这场官司。 庭审焦点 玻璃是整体脱落 还是先被撞碎? 原告认为,是房先生用力过大,首先用头部撞碎了玻璃,玻璃碎片又将花瓶击碎。而房言山的代理律师表示,房言山并没有撞碎玻璃,而是因为展柜质量不过关,玻璃与凹槽密闭不紧,房言山不小心碰到松动的玻璃,导致玻璃脱离展柜,并撞倒花瓶将其击碎。因此,房言山没有任何过错,其起因是拍卖公司没有采取任何适当的防范措施。 为了证明代理律师的观点,房言山拿出花瓶图片向法官说明:“折枝花瓶高66.5厘米,重达几十斤,比同等的四方瓶或圆花瓶都重得多,碎玻璃怎么可能将它击碎呢?” 法庭上,原告方出示了当天展会的监控录像(见小图)。从录像上来看,玻璃向内倾斜倒向花瓶,接下来的画面就是花瓶落地的镜头。房言山表示,录像是经过处理的,最关键的画面,如玻璃是破碎还是整体脱离,在录像中则没有体现,录像的可靠性值得怀疑。 拍卖公司的估价 是否权威? 对于这个折枝花瓶,房言山认为这是赝品。尽管原告代理律师提交了文物鉴定部门的证明,但他仍表示,证明中并没有注明此花瓶是“乾隆本朝官窑制品”,且鉴定结果中提到的“120万至180万元”是拍卖公司的估价,而不是文物鉴定委员会对此花瓶的估价。 而在拍卖公司委托拍卖书中记者看到,这个乾隆青花六棱瓶有“足修”(即底部曾经被修理)的登记。因此,房言山说:“姑且不提花瓶的真伪,既然有足修,就肯定不值120万元。”对此原告代理律师称,120万元就是因为有足修,否则其评估价肯定远远高于这个价格。 晨报记者吴亭文并摄 案情回放 “撞”出120万索赔诉讼 2004年1月7日,北京翰海拍卖在京广中心举办“2004年迎春拍卖会”预展。参观者房言山将一橱窗玻璃撞碎,致使展柜内摆放的拍品——清乾隆清花折枝花卉六棱瓶破碎。根据合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翰海公司支付了保险理赔金120万元。保险公司认为,正因为房言山的外来恶意行为才导致折枝花瓶损失,致使保险公司向翰海公司支付了120万元的理赔金,这一损失应由房言山来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