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管教育经费受贿108万 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5: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买电脑、空调”共约5万元“争取关照”,3次送去5万元工程中标表感谢,送钱送车合作经营,送“红利”20万元

  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教育厅原计划基建财务处处长李万银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和索要各种贿赂价值共计108.9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李有自首行为,自愿认罪,退清了全部赃款并有悔罪表现,法院
依法判处李有期徒刑13年,并对其犯罪所得108.91万元予以追缴入库。“儿子买电脑”他人买单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3岁的李万银从1997年7月起担任四川省教委(后更名为四川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2003年9月任该厅助理巡视员。

  2000年底,李万银向某省属大学财务处处长提出,要为儿子买一台手提电脑,李交给该处长一张2.995万元的电脑发票,后该处长将2.995万元现金交给李万银。2001年9月,该大学为感谢李万银在教育经费划拨方面的支持,该校财务处处长陪着李万银的妻子到成都人民商场,由该处长付款,给李家购买了4台空调,价值2.075万元。

  2000年3月,李万银声称处里要买车,让某县教育局局长帮忙取款10万元,后该局长将此款送到李家。同年4月,李万银叫另外一个县的教育局局长到成都,又称处里要买一台车;后经李安排,给该县教育局划拨14万元教育奖励款,该县教育局局长送给李8.5万元。上述两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还先后多次以各种名义主动向李送去现金。10个教育局送他“感谢费”

  2002年2月,川内某专科学校相关人士为感谢李万银在该校与四川某学院合并组建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关照,送给李现金3万元。同年,川内某学校迁址并入某学院成为该院分院,为感谢李万银在并校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和支持,该分院院长以帮忙报销装修款为名,送给李3.5万元。

  此外,川内的3所中学和一所高等专科学校为感谢或争取李在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先后向李送去现金。还有10个市、县、区的教育局局长或相关人士向李万银送去“感谢费”。某区为争取在教育经费划拨上得到关照,该区副区长亲自出马,先后3次给李万银送去现金5万元。对上述送来的钱财,李予以收受。工程中标送他赛欧轿车

  2001年,李万银经人介绍,与某建筑公司的范某相识。范得知川内某大学新区在建设,找到李万银帮忙。该大学一工作人员在证词中称,在学校基本建设初期,曾多次向李万银汇报工作,李多次提到范的单位。

  2001年7月,范某在该大学图书馆工程招标时中标,为表感谢,范先后送给李万银5万元现金和1辆价值12万余元的赛欧轿车。后来,该大学经费紧张不能如期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款,李给该校工作人员打招呼称,该付的工程款尽快给范付了。没过多久,该校把款付了。制校服送他“红利”20万

  2000年初,李万银的妻子与曾某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经营服装厂。李万银的妻子占10%股份,但她并未出钱。曾某在证言中称,协议签订两个月后,李万银在某宾馆开会,吃饭期间,李将他介绍给与会的大、中专学校领导认识。后曾某与川内某师范学院签下校服制作业务,合作几年,业务量有300余万元。

  该学院有关人士在证言中称,2001年左右,向李万银汇报工作时,李询问学院的校服是否可由曾某的服装公司来做,他便答应了。

  2001年初,曾某为感谢李万银,送给李所谓的“红利”20万元。程兴宏 本报记者 曾光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