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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小金库是众多腐败的财政支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8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四川省2004年度预算和财政审计报告披露了一些单位设立“小金库”的做法。其中,凉山彝族自治州检察院反贪局等上了“黑名单”。该局在1993年至2003年间,在单位财务账之外,以“范曾”、“范谭路”等化名开设5个账户、存折,大量存取追缴款、暂扣款和赞助款等,其中700多万元已用于弥补州检察院和自身的经费开支。

  单位的头头私自做主,在部门财务账目之外设立另外的账户和账目,将本应上缴国库的各类罚没收入、管理费用和违法、违规获得的款项偷偷截留,在不受任何监督、暗箱操作的情况下将钱花掉,这明明是集体贪污或私分公款公物的行为,可不知为啥,却被人冠以“单位小金库”的名字,在约定俗成后早已成为正式的官方语言,使其真实面目和恶劣实质被有意遮掩,让人误认为它只是介于违规和违纪之间的灰色现象,并没突破法律的底线,因此长期对此采取相当宽容的怂恿态度,这也是“小金库”现象不能杜绝反而泛滥的重要原因。

  “小金库”的钱即使是本部门用于办公费等方面“集体”花了,也是贪污和私分行为。对于行政或司法部门来说,今年要花多少钱,年初已经有经过人大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为何钱不够花?如果因特殊情况要超出预算,需要“弥补”,那也应该先写报告,然后由人大批准才行,怎能自作主张?

  其实,说“小金库”是单位的并不准确,说是部门一把手或掌握实权者的才更恰当。从上述新闻中看,“小金库”的钱,只有其中一小部分按单位人头享用了,就这头头们发的也比一般职工多得多,而更多的则是被头头们享用了:公款吃喝、买小轿车、办公室豪华装修就不用说了,他们平时的私人开支也常用吃喝发票来报销,而在向上跑拨款、跑审批或个人跑官时,更是花这种钱的无底洞。总之,“小金库”的钱,绝大多数都被少数人贪污了!

  可以不夸张地说,“单位小金库”是许多腐败的财政支柱,行政部门如果没有“小金库”,让我们长期头疼不已又束手无策的许多腐败问题都不会发生!笔者因此建议:以后审计或司法审查时不再使用“单位小金库”这个词,一旦发现这种现象,就直接地将其视为贪污或私分公款,并追究故意设立者的刑事责任。只有这样,“小金库”现象才有望得到有效遏止。

  作者: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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