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厅官”受贿判刑 省发改委原副主任获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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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6:3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通讯员李国清陈志伟樊斯坦)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昨介绍,近日,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张中国有期徒刑5年,判处蔡建明有期徒刑8年。二人还分别被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5万元。 张中国今年59岁,原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正厅级)。经查,1998年至2004年,张先后多次收受多家单位贿赂折合人民币共55万余元。
鉴于张中国具有自首情节,且能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蔡建明今年49岁,原系武汉市委委员、江汉区委书记、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厅级)。经查,2000年至2004年,蔡先后多次收受多家公司贿赂折合人民币64万余元。 考虑到蔡建明能投案自首,并能自认其罪,积极退还全部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分别进行宣判后,张、蔡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