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改扩建农村敬老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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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8:45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田杨实习生王逍)根据全区各市、县(区)现行行政设置,按照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40%的要求,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计划今明两年,利用撤乡并镇后的闲置资源和其他国有资产,对全区农村敬老院进行大规模改扩建和新建,将现有较为分散的136所乡镇敬老院,建设改造成为布局合理、规模适中、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的60所农村敬老院。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农村有五保对象20662人,敬老院136所。其中,70%以上的五保老人住房已经成为危房,且大部分敬老院较分散、建筑面积小、床位少、入住五保人员数量
这次改扩建敬老院的基本布局为在每个县(区)政府驻地,也就是县城兴建1所拥有150张床位以上的中心敬老院,全区共建24所。同时,利用撤乡并镇后的闲置资源和其他国有资产,在交通便利、地域相对居中、能够辐射周边3——4个乡镇的位置兴建1所拥有60—80张床位以上的敬老院,全区共建36所。这两类敬老院建成后共有床位6120张,比现在增加3452张,集中供养率由现在的14.44%增至40%以上。 对于农村敬老院改扩建资金问题,总投资规模为5800万元,自治区补助3800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占60%,财政投入占40%),各市、县(区)自筹2000万元。此外,各级财政将从财政转移支付中足额预算安排五保供养经费,专款专用,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和发放,确保五保对象生活。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