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苏州大学率先出台管理新规 女大学生可以休产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21 桂龙新闻网

  教育部今年3月份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限制,随后各高校着手制定本校规章。记者昨天获悉,苏州大学日前已率先出台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其中在江苏省高校中首次明确提出“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学”的条款,尤为引人注目。

  据介绍,苏州大学最新颁布的《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共分6章90条,包括涉及困扰
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大学生婚恋、考试作弊、学校自主处分权等“三大难题”。其中,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者,需要由本人填写休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证明,经院(系、所)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休产假的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及时离校后,学校还会继续保留其学籍,而不像以往那样简单地劝其退学。不过休学期间,学生不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休学期满后,一般于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复查合格,方可复学,编入原专业相应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江苏省高校有关人士表示,人们往往认为,对学生而言不存在婚假一说,因为它是对在职人员的一种社会福利。虽然目前大学生结婚的禁令已经取消,但高校并不提倡,因为随后可能产生夫妻大学生同房、在校生育孩子的户口等问题,所以曾设立了很多限制。

  来源:

  扬子晚报 责编:见习编辑王香菊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