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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村委会公款五名“村官”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2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博白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个村委会的几名“村官”利用掌管村财物的便利条件,私下分掉10万元村委的卖房款,原以为无人知晓高枕无忧,到头来却是作茧自缚,身陷囹圄。7月22日,博白县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英桥镇某村委会党支部书记阮某等该村委会5名村干部批准逮捕。

  2001年至2002年期间,英桥镇某村委会为了消除村委危房和兴建一栋村委办公大楼,
改善办公条件,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先后将该村坐落在英桥街的两间双门面楼房卖掉,卖房得款18.9万多元。这些卖房款分别由阮某、阮某振、阮某松和苏某领取保管,心中已有一个“小算盘”的他们都没有拿回这些钱入账。此后的一段时间里,除了8万多元用于村委会建设和偿还村委会的欠债外,剩下的10万元经阮某、阮某振、阮某松、苏某和阮某军等5名村干部“商量”后,在没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于2004年期间先后3次私分了10万元的村委会卖房款,每人各分得2万元。同年5、6月份,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村5名村干部私分村委会卖房款的问题时,阮某等人顿感不妙,经商量后,他们以补写借条和补助每名村干部津贴的方式制造伪证,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和达到侵占私分卖房款的目的。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杨小龙 陈军)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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