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北省发改委副主任张中国受贿一审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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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51 东北新闻网 | |||||||||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9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张中国利用其担任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湖北省某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有关负责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55万余元,并为这些单位谋取了利益。法庭认为,张中国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张中国在经有关组织谈话、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在被审查时能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在法庭审理中能自认其罪,并退赔全部赃款,法庭据此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宣判后,张当庭表示不上诉。
张中国,男,1946年2月19日出生于吉林省扶余县,汉族,大学文化程度,原系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正厅级),政协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004年12月30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5年1月13日被逮捕。(完)(新华网)[编辑: 周纯明](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