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车改以租代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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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2:35 扬子晚报 | |||||||||
淮阴区在日前进行的车改过程中一改经济发达地区将公车卖给单位个人的做法,而是采用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单位用车改为定期招租和随需招租的办法。 淮阴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济条件无力承担购车和养车费用。于是该区在推行车改过程中采取了这种“以租代卖”的方式。
公车使用改革后,区所辖各乡镇的租车数量和租金标准在规定范围内由各乡镇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招租车辆涉及的租金、燃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以及驾驶员出车在外地期间的食宿费由招租单位负责,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随机发生的费用,各乡镇按照所属部门的工作范围、性质及工作量,确定全年包干使用总额,由各部门自行控制,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结余奖励。 据介绍,定期招租实行一年一次,每年年底对招租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及格取消续租资格。(苏财 江大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