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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未达610分合同分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5:12 北京晚报

  学生状告课外辅导中心

  本报讯学生蔡某在年初参加了北京高教联合教育发展中心的课外辅导,为今年的高考作准备。当时双方约定如果蔡某未能在高考中达到610分的成绩,该中心就退还40%的钱款6000元人民币。如今高考成绩下来了,蔡某只取得了542分,要求该中心退款时却一直被拖延,于是蔡某将北京高教联合教育发展中心告到了海淀区法院,要求判令其支付退款6000元。今
天上午,此案正式开庭审理。蔡某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退赔全额培训费15000元。

  2005年1月30日,蔡某与北京高教联合教育发展中心签订了《北京高教联合教育发展中心承诺制课外辅导合同》,合同中承诺:经过甲方(即该中心)测试及双方协商,甲方认为在乙方(即蔡某)遵从本合同的前提下,经过甲方对乙方的全面辅导,乙方在2005年高考中能达到总分610分的目标。

  今年19岁的蔡某说,在合同期间,他把全部精力和时间都用于了高考复习,认真履行了合同。但是在得到分数通知单后,得知仅考了542分,他遂于6月25日向该中心提出了退款请求。这期间他曾多次给中心打电话催促,但直到合同规定的退款时效到期时,也未获得办理。

  庭前,记者见到了双方所签订的《承诺制课外辅导合同》,在合同第三项的辅导目标中,有手填的“总分610分的目标”几个大字。第七项退款条件和退款方法中,还写有“退还乙方金额上限40%,6000元”的字样。而该合同中还明确注明:有效期至2005年6月6日,退款时效为“合同终止30天内提出,逾期不再办理”。

  早上,记者提前打电话与北京高教联合教育发展中心一方取得了联系,但是对方一直讲对此事不清楚,负责此事的人现在都在去法院的路上。当记者询问负责人电话时,对方却不肯给,坚持要记者去旁听庭审。而当记者问到该中心是由谁主办时,对方却称不知道。

  负责此案的主审法官对记者说,他之前曾受理过很多类似案件,都是因为通过辅导,合同中的目的没有达到的,而印象中培训中心一方败诉的多一些。“对于这类教育服务合同纠纷,最主要还是看合同是否有效,双方是否认真履行了合同义务。”该法官还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对于培训中心来说,他们应该遵循教育规律,不要把它看成商业化的东西。像有些培训中心承诺“多少钱保证上某重点高校”,这些都是完全不符合教育规律的事情。而对于学员来说,也不要对这些承诺期望太高,毕竟学习的事最终还是要靠自己努力。至发稿时止,庭审刚刚开始。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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