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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通报异地鉴定 宁夏学校法人代表校长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5: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天通报了陕西宁夏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异地鉴定异地发证问题。

  2004年10月,宁夏银川新华技术职业培训学校违反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参加由西安市鉴定中心组织的计算机操作员鉴定,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后因考生赵金泉怀疑证书有假,在当地媒体曝光此事,被校方负责人雇人伤害致死。经陕西、宁夏两省区劳动
保障厅核察,媒体报道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宁夏银川新华技术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和校长已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立案侦察。

  为此,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做出处理决定:责令西安雁塔职业技能鉴定所、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技能鉴定所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停止西安雁塔职业技能鉴定所、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技能鉴定所鉴定业务工作并整改;没收两鉴定所违规鉴定收取的费用;对两鉴定所处以相应罚款;对两鉴定所严重违规行为及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集中2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清理整顿工作。宁夏劳动保障厅也及时采取措施并对相关单位做出处理决定:在今年5月当地媒体报道考生赵金泉的反映材料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防微杜渐;做好宁夏银川新华职业培训技术学校在校未结业学员的稳定善后工作;责成银川市劳动保障局在查实问题的基础上,依法吊销宁夏银川新华职业培训技术学校的办学许可证。

  通报称,未经批准开展异地鉴定和异地发证,严重违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此次事件在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扰乱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声誉,给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质量意识和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通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鉴定机构开展的考核活动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对违反规定异地办证、不考核发证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对查处不力或有纵容行为的,要停止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业务和证书核发权力,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如确需跨省开展考核活动的,必须经过鉴定机构所在地和需考核地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商同意,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本省内跨地区开展考核活动的,应由相关两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商同意,并报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遇有重大问题和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我部。对隐瞒不报或虚报的,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全国进行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或声讯查询系统,及时登载获证人员信息,实现查询服务承诺,切实为考生和社会提供方便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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