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乎构建和谐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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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0:35 东方今报 | |||||||||
全国“少年审判与构建和谐社会”论坛昨日在驻马店举行 今报驻马店讯昨日,全国“少年审判与构建和谐社会”论坛在驻马店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为论坛发来致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世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发表讲话。来自北京、上海、江苏、天津和我省各地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知名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100多人出席了论坛。
肖扬在致词中指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关乎改革开放成败、国家民族兴衰的大事,各级人民法院都要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青少年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方法、新措施,为营造稳定、有序、协调的社会秩序,为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苏泽林在论坛上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是家长关注的焦点。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圆满,进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少年审判的新方式。要搭建起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体系,加强同公安、检察、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联系,建立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工作体系。要充分借助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的积极性,为失足少年获得新生提供宽松的氛围,进而打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世军说,全国先进典型、驻马店市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李其宏用自己的模范行动,通过庭前走访、庭审帮教、庭后回访等体现人文关怀的活动,使一个又一个失足少年获得了新生,挽救了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促进了社会和谐。 据悉,本次论坛共分三个主题:少年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少年审判制度,促进我国司法文明;发挥少年审判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专家、学者们在论坛上畅所欲言,传经送宝,为少年审判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01 作者:记者 王耀成 通讯员 孙亚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