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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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1:3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吴贤军 本报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表示,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出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新办法将探索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使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更紧密地联系起来。
再就业过时政策 将停止执行 据悉,我省下半年还将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在有条件的县(市),抓好农村养老保险新方案试点和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困难群体,特别是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来源问题;吸引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 失业保险: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参保比例偏低的问题。 工伤保险:尽快制定我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若干政策的处理意见,制定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程序,制定劳动能力鉴定办事规则等相关配套文件。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再就业:停止执行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再就业政策,加快《福建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草拟,加强失业调控。城镇登记失业率 上半年为3.91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还通报了上半年全省就业、社保等情况。据悉,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9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1%。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0.18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59.2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64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10.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12.3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