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用国有文物送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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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1:54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制止和坚决纠正用国有文物送礼的违法行为。 据报道,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用国有文物送礼的违法现象,特别是个别革命老区的政府机关,也采用拿国有文物向上级部门负责人送礼的方法,跑项目要经费。这一现象引起了国家文物局的重视,编发通知要求制止类似行为。
通知指出,《文物保护法》已经明确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