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西北院原院长一审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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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3:2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西安8月5日电(张小乙)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原院长兼党委书记郭天相为谋取个人私利,将299万元公款分多次借给陕西省富平秦岭有限责任公司,从中赚取高额利率差,导致294万元公款流失不能归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郭天相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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