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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企业招标引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8:07 南京晨报

  浙江海宁一家有行贿记录的企业依然在工程招标中拔得头筹,虽被查实,却未被立即取消资格。这使人们对该地意在遏制建筑行业腐败的“行贿黑名单”制度的效用提出了疑问。今年4月1日,海宁市建设局下属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决定对该市城南大道工程建设施工分两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其中第一标段在投标截止期内,有13家企业参与投标。4月15日,项目在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打分,综合得分第一的浙江中威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威公司”)列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得分第二的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杭州市政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4月18日,招标单位对中标候选单位的中标情况在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期为3天。

  就在公示期间,有人向海宁市招标采购中心和海宁市有关部门举报:浙江中威公司有行贿的不良行为记录。举报内容在嘉兴中院的刑事判决书中被确认:1999年8月至2004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马继国利用担任海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浙江中威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海宁市承建项目、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7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赵某送的美元7000元、人民币3万元、代金券5000元。由于举报被查属实,事情似乎也就很简单,因为按招标文件:“新的中标候选单位按评标分值依次递补”,第二中标候选单位无疑将成为该工程建设施工的中标单位。但实际上工程的招标结果却因此被搁置了下来。

  业内人士反映,“行贿黑名单”制度是为遏制建筑工程领域里愈演愈烈的贿赂行为而设立的,但此次招标却让人对黑名单的作用提出疑问。中国青年报

  腐败案9成与工程有关

  据报道,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负责人对“行贿黑名单”制度寄予厚望:希望“行贿黑名单”制度能构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遏制建筑工程领域里愈演愈烈的贿赂行为。据有关方面统计,在浙江近些年发生的腐败大案要案中,90%以上与建设工程领域项目有关。

  2002年3月,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专门收集了自1998年以来该院查处的发生在建筑领域内的所有贿赂案件的相关资料,依照查处的年份和行贿人的单位、性质进行分类,形成建筑领域的“行贿人资料库”。后又在此基础上,将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行贿者划入“黑名单”,并向全区工程招标业主单位提供咨询。这种以“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名的做法,被外界通俗地称为“行贿黑名单”制度。(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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