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电检查不整改,限电3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00 南方日报 | |||||||||
节电检查不整改,限电3天! 广州本月底检查党政军机关及第三产业节约用电及避峰用电 本报讯(记者/陶达嫔 实习生/陶国睿)广州市三电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广州地区党政军机关及第三产业节约用电及避峰用电检查的通知》,从8月开始到年底,广州市将
对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接受违规处理的,追加停止供电一天。对于被检查为“不合格”的单位,予以“警告”批评,限期3天内整改。对警告的单位第二次检查发现仍未整改的(再查仍不合格),可实施限电一天,并予通报和曝光。限电后第三次检查仍未整改的,由检查小组报市三电办同意后实施限电2—3天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