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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市场严管新规涉及牛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33 重庆晚报

  本报讯市工商局继7月29日发出猪肉市场严管通知后,日前又推出六条严管新规,要求各区县工商部门不仅要严查猪肉,还要加强牛羊制品及畜禽类市场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市工商局在通知中明确要求:严禁销售疫区猪肉,发现来自疫区的猪肉,一律暂扣并移交动检部门处理;严管市场猪肉质量,市场上销售的非疫区猪肉,单章、白板、病死猪肉一律没收,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严密监控进货渠道,督促猪肉经营者建立《猪肉进
销台账》,载明猪肉来源和数量,凡未查明进货渠道的,一律禁止销售;严查制品原料来源,包括牛羊肉及其内脏在内,市场上销售的盒装肉制品、肉类熟食品、腌腊制品,经营者必须提供进货发票,或申报原料来源,否则,予以暂扣待查;严堵疫情传播渠道,加强畜、禽市场监管,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定期的消毒灭菌制度,未经检疫的畜、禽不准上市交易;严格信息报告制度,毗邻疫区的八个区、县、市工商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其他区县若有重大信息也要及时报告。

  (记者 陈 斌)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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