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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首次对偷井盖者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4:37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沈阳8月5日电(王野郊张宝华)8月4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对两名偷盗下水井井盖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据悉,对偷井盖者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在沈阳市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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