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发通知禁用国有文物送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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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5:1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童曙泉)针对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用国有文物送礼、致使国有财产和重要的文物资源流失的违法现象,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制止和纠正用国有文物送礼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
“盛世兴收藏”,近几年,文物艺术品市场一片红火,不少人打起了拿文物送礼的主意,但是从市场上买来甚至高价竞拍来的“文物”常常是赝品,所以就有人打起了拿博物馆和文物部门收藏的国有文物送礼的歪主意。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而且破坏了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秩序,使国有财产和重要的文物资源遭到流失。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