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逢赌必赢 意在变相受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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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23:1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近来,一些关于赌博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受贿1000多万被判死缓的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就是其中一个。 据毕玉玺身边的人介绍,毕玉玺平时酷爱玩一种名叫扎金花的赌术,而且逢赌必赢。其实,毕玉玺逢赌必赢并不是自身牌技有多高,成就这个神话的是一个名叫兰义的建筑承包商。兰义受审,交待行贿的142万元中,有80余万元是“毕玉玺打牌赢的钱”。
兰义之所以输给毕玉玺这么多钱,不说大家也明白,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向毕玉玺行贿,以获得工程的承包权。那么,为什么像兰义这样的人乐于采用赌博这种方式进行行贿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黄芳说,在犯罪嫌疑人心目中这块法律是个盲点,好像没有加以规定,这就造成了很大的漏洞,逐渐发展成通过赌博这种方式,好像也没有说这个钱送给你,那个钱是受贿的钱,这样大家就觉得采取这种方式相对比较安全,因为在法律上这是个盲点。 那么,如何制止这种现象,这种行贿方式真的那么安全吗?有什么更好的方式来破解官员和行贿者的赌计呢? 黄芳说,如何来判断一种行为是不是行贿受贿行为,就需要司法人员根据常识、常理和常情来予以判断,比如说以赌博的方式,他是固定的参与赌博人,总是有职务的原因,另一个人输,而且输的人总是有求于赢的人,赢的人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输的人谋求利益,这种情况下认定为行贿受贿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对于原先法律当中的漏洞司法机关早就注意到了,今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第七条就规定,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据央视《东方时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