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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馆中手机遭窃,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19 江南晚报

  本报讯13岁的女儿在练习跆拳道时,手机不翼而飞了。近日,市民宋先生投诉说,这是由于场馆管理不严才导致这一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方不这么认为。

  暑假里宋先生把女儿送到南禅寺内的久久隆跆拳道练习,为了方便联系,还给孩子配备一只千元手机。练习时要更换服装,而更衣室中只有30个箱子备用,晚到了就没有箱子可储物。有时管理人不给上锁的钥匙,大家只得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没上锁的箱子内或地上

  8月2日下午,宋先生的女儿练完拳发现手机不见了,她将此事告知教练,但也没有说法。跆拳道馆的贺女士说,暑期来这里的学生多,箱子不够用,但是门口的阿姨提醒孩子将东西交其看管,而教练也经常进行口头提醒孩子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宋先生认为,场馆应该保证学员起码的人身、财务安全,更衣室没有不准携带贵重物品的警示牌,在封闭的场馆内出现这种情况,显然管理上有漏洞,该馆应对此事负责。

  (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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