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知识AB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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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2:28 扬子晚报 | |||||||||
为使广大读者了解统计的基本知识,从本期开始刊载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和有关统计工作的内容,敬请垂注。 一、GDP概念和核算方法: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其总量反映经济发展的总体规模,其增速表明经济总量的实际增长率。从表现形态看,GDP有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
发布日期和渠道:目前地区GDP数据由国家统计局联审,于每季后20日17∶00前向各地区统计局反馈联审结果。江苏省GDP数据通过“江苏统计信息网”(http//www.jssb.gov.cn)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 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概念和计算方法:该指标是指城镇居民户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但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该指标根据国家统一的抽样方法,在全省十三个省辖市市区和十五个县(市、区)城关镇抽取5000户城镇居民作为调查样本,通过所有调查样本中按家庭成员每天记录的收入进行按月汇总。 发布日期和渠道: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于每月后18日前对外公布,年度数据在《统计公报》上发布。具体可参见“江苏统计信息网”(http//www.jssb.gov.cn)。 三、农民人均纯收入 概念和计算方法:该指标是指农民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生产经营费用、税费支出和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等支出以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按照农村常住人口和纯收入数据计算出来的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能较好地体现农户在一年当中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效益和农民可自行支配的最终成果。该指标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以被抽中的3400户调查户资料推算全省农户收支情况。 发布日期和渠道:农民人均纯收入只进行年度调查,季度调查只观察现金收支情况(不包括实物收支)。数据公布的时间、方式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