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现行奖励制度有弊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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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52 新桂网 | |||||||||
新桂网 韦兆安的死,再次把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沉重话题摆在了大家面前。此时,笔者想起了救火英雄胡茂东。胡自去年从吉林中百商厦大火中奋勇背出11人后,落下一身伤病,迄今为止,既没受到表彰,又没领到奖励基金,其11岁的女孩胡月只好跪在烈日下的大街上向行人乞讨给父亲治病(详见7月26日《新文化报》)。韦兆安则于去年7月受到了珠海市委、
应该说,韦兆安该得到的似乎得到了,故一年里再没向政府提任何条件。但悲剧终于出现了!我要说的是,这正好暴露出了现行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制度的一大弊病,即只着眼于眼前的表彰和奖励,而放弃了长远的救助,也就是说,当前对见义勇为英雄的帮扶尚未形成长效机制。见义勇为英雄有不少成为伤残人,失去了劳动能力,加上又要治病,又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其后半生的处境必定十分艰难,单凭一点奖金根本解决不了他们的困难。 纵观各地推出的见义勇为奖励制度,发现多是重奖励,轻抚恤,似有不当。奖励固然需要,但奖励只能救急,不能解决英雄以后的困难,不是长久之计;真要解决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问题,还须奖励与抚恤并举,尤其要重抚恤。 只有按期、定时由民政部门向英雄发放抚恤金,才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另外,还要在见义勇为救助基金中辟出一块基金用于伤残英雄以后的医疗费。千万不可忘记,他们多是伤残人,他们需要精神奖励,更需要物质帮助。 建议各地尽快建立完善见义勇为奖励救助体系,再不能让韦兆安这类悲剧重演了。(王学进) 作者:王学进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